葛红:推进再制造 政府须加力
再制造已成为一个热门词汇。在国外,其发展历经半个多世纪。数据显示,现如今,欧美国家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利用基本达到80%以上,并已在技术、加工、销售等方面形成一套完整体系。随着我国内燃机产量和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内燃机再制造已成为新的发展方向。
据了解,再制造是对废旧产品进行高技术修复和改造。与新品相比,再制造具有良好的节能、节材效益,可实现节能60%,节材70%,并几乎不产生固体废物,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降低80%以上。
市场需求越来越大 已具备良好产业基础
据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副秘书长葛红介绍,我国自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开始提出“再制造”概念并逐渐开展相关活动。经过近些年的生产和实践,再制造的理念在汽车领域已被广为接受,在社会上也有了一定的认知度。
“目前,我国内燃机再制造生产企业主要有以下3种类型:生产厂商服务型、大修企业升级型及制造基地链条型。总体上,我国内燃机再制造已经具备了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再制造企业已经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品和技术,回收体系正不断完善,具备了一定的产能。”葛红说。
在此基础上,国家近些年也对再制造产业加大了支持力度。在中国内燃机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内燃机再制造被作为重点发展技术列入其中。2013年发布的《内燃机再制造推进计划》中还提到,要形成以政府引领、协会主导、企业推进的组织体系。
葛红告诉《商用汽车新闻》记者,在2011年协会主办的内燃机再制造产业发展座谈会上,70人容量的会场内来了100多人,没座位的就站在后排听完了整场会议,足见人们对再制造越来越关注,也说明市场的需求越来越大。
须建立准入和监管体系推动市场规范化
有了前期的铺垫和国家的大力支持,再制造产业这片“蓝海”可谓前景无限光明。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该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诸多瓶颈。
葛红指出,内燃机再制造市场目前还不规范。一是没有资质的中小企业将回收的零部件翻新后重新投入市场,对产业造成了不良影响;二是国家要求再制造产品质量和保质期等同或超过原型产品,这就要求规范再制造产品的生产、质量管理和检测检验;三是用户对再制造产业缺乏了解,在是否使用再制造产品上顾虑重重。
对此,葛红建议,在再制造产业初始发展阶段,须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再制造产业市场监管体系。
她补充说,再制造产业市场监管体系是一个“政府督导、行业规范、企业自律”三位一体的系统工程。市场监管要宽严相济,采取“入口宽松,后发严格”的管理政策。另外,市场竞争要公开有序,对各类企业在开办条件、登记程序、核准事项上给予平等待遇。同时可借鉴国外再制造市场监管的经验,通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明确再制造产品知识产权等规范性内容,提高消费者对再制造产品认知度和鉴别能力,达到行业自律和规范市场的目的。
此外,目前我国再制造产业的部分关键技术水平仍有待提高、产业支撑体系尚不完善、行业管理和产业政策有待跟进等问题也制约了内燃机再制造产业的蓬勃发展。
因此,企业还应不断完善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加强自律、严格要求,推动再制造市场的规范化。这样才能更加有保障地推进我国汽车企业走向国际。
应出台税收扶持政策 助再制造广泛铺开
除此之外,再制造产业发展过程中,企业增值税无法抵扣也成为抑制再制造产业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
据葛红介绍,按我国现行税制,再制造企业购买报废的零部件不能拿到进项税发票,但把修复好的产品重新卖出去时,却需要开具销项税发票,这样就造成再制造企业无法抵消税额,使企业成本增加。而为了压低成本,提高售价,则会把压力转移到客户身上,后者自然不愿承担,最终买卖双方都会变得消极,影响企业发展。
事实上,这也是汽车再制造不能广泛铺开的原因之一。葛红告诉《商用汽车新闻》记者,再制造企业发展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首先,再制造企业初始投资各种修复技术需要大量投入,而随着技术革新,后续技术改进和升级也需要资金跟进。此外,合理价格的旧件回收是再制造产业发展的关键,但目前受到财税政策的极大限制。
对此,葛红建议,政府应出台再制造企业流通环节增值税减免政策。减免方式可以考虑免征、即征即退或先征后退。另外,考虑到目前再制造产业发展现状,应对再制造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增值税100%减免,以后按再制造企业的发展状况逐步恢复增值税。
同时,葛红指出,政府还应扩大“以旧换再”的补贴范围,另外在财政上也需要进行支持。“目前,除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政府需引入其他资金支持,完成再制造产业的初始积累。另外,政府须引导和鼓励低息信贷或无息资金进入再制造业,解决再制造企业技术更新换代的后顾之忧。”葛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