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牌轻卡又出新规!蓝牌轻卡市场或将天翻地覆?
【商用车新网原创】
日前,朋友圈都在传一条消息:工信部下发通知,蓝牌轻卡重新定义。包括轮胎不大于7.00以内;发动机排量不大于2.5L;货厢内部宽度不大于2100mm。
并提出自2月8日起,对于超过以上标准的轻卡,各个厂家均无法再获得合格证,也就是说,现在市场上库存的各种轻卡(发动机2.5L以上,车厢内宽超过2100mm)一旦销售完毕,均不会再生产和销售了。
商用汽车新闻传媒了解到,许多主机厂已收到该通知,经销商和渠道都在转发,劝说卡友尽快订车,“因为一两个月以后,市面上再也没有2.5L以上、车厢内部超过2100mm的蓝牌轻卡”。
也有卡友告诉记者,不少经销商都在清库存,提前打好合格证,以方便后续上牌。
事实是否如此?请看商用汽车新闻带来的报道。
蓝牌轻卡技术要求新规
记者从企业处拿到了《治理大吨小标-技术要求附件》的文件,企业人士告诉记者,该文件还未正式下发,为征求意见稿。
文件里提到了“轻型货车相关技术要求”。原文如下:
1、 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仓栅式轻型货车货箱(厢)应采用多层仓栅式结构(货箱底板至仓栅顶部距离小于1.5m除外);层板布置应均匀、合理、不可拆卸。
2、 具有自卸功能的轻型货车(包含垃圾车、随车起重运输车等运输类产品)总质量应小于等于3500kg。其中随车起重运输车、计算载质量利用系数时,起重装置质量应计入整备质量,不应纳入载质量。载质量利用系数应满足栏板式货车要求。
3、 总质量超过3500kg的轻型货车(不包含客厢式运输车)车辆结构配置技术要求:
1) 轮胎负荷不大于总质量的1.4倍。轮胎名义断面宽度不超过7.00in或者不超过195mm;
2) 发动机排量:不大于2.5L;
3) 货箱内部宽度不大于2100mm。
从文件可见,确实对总质量4.5吨以下的轻型货车提出轮胎、发动机、货箱相关要求,市场传言非虚。如果该征求意见稿通过,这就意味着发动机排量2.5L及以上、货箱内宽超过2.1米的蓝牌轻卡将不复存在。这也意味着原先存在于市面上的蓝牌825产品将绝迹,不再能上蓝牌。
大吨小标将从严治理
此前,商用汽车新闻曾独家报道了中汽协建议“推进7.5吨货车进城”、“建议交通部对总质量≤7.5t的货车,仍按照一类货车(蓝牌轻卡)高速收费,减少用户使用成本”以及《推荐车型技术参数》的内容。
对比这两份文件,存在不同,新出台的治理大吨小标技术要求上,工信部的标准偏严,无论是发动机排量、轮胎断面宽度都更严格。这也体现了主管部门的管理思路:大吨小标将从严治理,不能放松、不会放松,否则治理超载的成果将毁于一旦,超载又将死灰复燃。
就在前几天,2月4日,针对轻型货车“大吨小标”肇事导致群死群伤交通事故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称“两部门”)联合约谈了生产企业有关负责人,责令生产企业立即收回整改同型号隐患车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违规生产销售“大吨小标”车辆。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撤销违规车型《公告》,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下一步,两部门将持续推进货车“大吨小标”专项整治,严格查处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改装等行为,进一步严格违法违规责任追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罚,按规定撤销《公告》;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