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9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 作者:
8月15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氢能方面指出:整合各生活垃圾处理园区资源,有序推进垃圾沼气发电,推动循环经济园区生物质沼气接入市场天然气管网远端制氢,推进污水沼气发电、制醇、制氢等低碳应用。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
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及多领域应用。推动建成覆盖全市、辐射京津冀的氢能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多元化布局本地制氢试点,做好制加氢一体站建设,有效利用燕山石化本地工业副产氢提纯项目。积极谋划绿氢输送管道,推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绿电制氢项目输送通道建设,探索研究京津冀域内输氢管道建设可行性。围绕车辆发展需求及应用场景,规划储备并优化市域内氢能补给设施。加力推进市域内氢燃料汽车扩容增量,提升车辆出车率和运行里程,在本市产业园区内试点开展氢能自行车应用,拓展氢能无人机应用场景,推进氢能在航空领域应用技术和装备研发。加快打造京津、京唐、京保石等京津冀及周边跨区域氢能运输廊道,跨区域氢能廊道,加快沿线加氢站布局。因地制宜布局氢能热电联供系统,推动以氢为核心的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和零碳供热示范项目。
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参与建设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科技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相关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氢能、储能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印发实施《北京市绿色先进能源和低碳环保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支持光伏、风电、地热、污水(可再生水)余热、新型储能、氢能、智能电网等符合区域产业布局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推动完善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支持建设综合性、专业性的可再生能源产业集聚地和应用示范区。
推动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建设。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各类标准制定。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完善光伏发电、地热及热泵等重点领域地方标准和关键环节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业、建筑、交通、电力、热力等领域相关标准规范时,优先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将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详情如下:
关于对《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目标规划体系,完善可再生能源配套支持政策,加快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推动本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形成《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8月2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huxg@fg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90874
4.传真:010-55590849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和建议。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4日
8月15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氢能方面指出:整合各生活垃圾处理园区资源,有序推进垃圾沼气发电,推动循环经济园区生物质沼气接入市场天然气管网远端制氢,推进污水沼气发电、制醇、制氢等低碳应用。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
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及多领域应用。推动建成覆盖全市、辐射京津冀的氢能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多元化布局本地制氢试点,做好制加氢一体站建设,有效利用燕山石化本地工业副产氢提纯项目。积极谋划绿氢输送管道,推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绿电制氢项目输送通道建设,探索研究京津冀域内输氢管道建设可行性。围绕车辆发展需求及应用场景,规划储备并优化市域内氢能补给设施。加力推进市域内氢燃料汽车扩容增量,提升车辆出车率和运行里程,在本市产业园区内试点开展氢能自行车应用,拓展氢能无人机应用场景,推进氢能在航空领域应用技术和装备研发。加快打造京津、京唐、京保石等京津冀及周边跨区域氢能运输廊道,跨区域氢能廊道,加快沿线加氢站布局。因地制宜布局氢能热电联供系统,推动以氢为核心的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和零碳供热示范项目。
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参与建设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科技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相关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氢能、储能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印发实施《北京市绿色先进能源和低碳环保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支持光伏、风电、地热、污水(可再生水)余热、新型储能、氢能、智能电网等符合区域产业布局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推动完善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支持建设综合性、专业性的可再生能源产业集聚地和应用示范区。
推动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建设。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各类标准制定。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完善光伏发电、地热及热泵等重点领域地方标准和关键环节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业、建筑、交通、电力、热力等领域相关标准规范时,优先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将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详情如下:
关于对《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目标规划体系,完善可再生能源配套支持政策,加快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推动本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形成《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8月2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huxg@fg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90874
4.传真:010-55590849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和建议。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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