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6月1日起农村客运执行上调价
酝酿已久的我市农村客运价格上调事项,昨(8)日有了准信。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从6月1日起,我市农村客运价格开始执行上调价。
7日,市发改委和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文,就调整农村客运价格通知各地。通知说, 经市政府五届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 对全市农村道路旅客运输价格进行调整。按照“依法治价、统一调价标准、合理补偿成本的原则”,以价格成本监审结论为依据, 兼顾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 我市中型中级车在一般等级公路客运价格调整为0.27元/人千米。此客运车型运价含基本运价2%的旅客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 不含车辆通行费和旅客站务费。
记者注意到, 市内农村道路客运票价构成, 即市内农村道路班车客运票价=客运车型运价×计费里程+车辆通行费+旅客站务费。
来自市交通运输局的消息, 我市农村现有客运线路610条, 参与运营的车辆2520辆。一项调查显示,我市现有农村客运基本实现全覆盖同时, 开始出现运营成本不断增高这一新情况。 由于2006年以来, 我市农村客运市场的价格一直未进行调整,从而导致价格与价值的严重背离,最终因矛盾突出, 制约了农村客运市场的健康发展。
市发改委副主任李俊介绍, 我市农村客运市场这一矛盾早已引起政府职能部门关注,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核算,去年,市发改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政策, 选择6%、8%、10%利润率,拟订出三套调价方案,按此方案测算, 调整后的价格将分别上涨48%、51%和54%。 此次政府批准的为第二套方案。
去年12月下旬,我市农村客运价格上调举行听证会。来自各县(市、区)消费者、经营户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级部门的代表们, 围绕调价发表意见。虽然就执行哪个调价方案意见不一,但价格该调却是一致看法。部分代表认为,农村乘客本是低收入群体,从让其享受改革开放红利角度着眼,本着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建议财政给予农村客运一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