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排查整治农村校车安全隐患
从即日起至1月31日,新疆公安厅、教育厅、安监局联合组织开展农村地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杜绝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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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一些农村地区学生上学远、幼儿入园难问题仍然存在,公共交通、校车服务发展相对滞后,导致非法营运接送少年儿童问题突出。这些车辆大多无牌无证、经常超员超速,通行道路等级低、安全隐患多,特别是进入冬季,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增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新疆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将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资源分布以及学生交通出行问题进行摸排梳理,全面摸清底数,查找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教育部门组织力量深入农村地区,全面摸清各级各类学校和办学点数量、办学规模、办学资质、分布现状,详细调查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掌握非法办校园和乘坐接送学生车辆学生的底数。公安机关认真清查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逐一检查车辆注册登记、年度检验、申请校车使用许可、乘载学生、运行范围等情况,并逐一清查驾驶人驾驶资格审验记录、交通违法、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情况,建立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台账。公安机关、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所有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通行集中的农村道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摸清安全隐患底数。要把交通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作为重点,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的国省道、县乡道路,特别是山区低等级道路,存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以及缺少防撞护栏、防撞墙和减速带、提示警告标志标牌等安全设施的,作为需要率先整改的路段,制定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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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各地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将联合对非法办校办园进行清理整顿,对不具备办学条件且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办学点,坚决关闭取缔并向社会公布,对拒不关闭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取缔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达到办学标准和要求的办学点,要限期办理办学许可,严格审核把关。对使用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各地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督促学校建立校园交通安全制度,把好校车上车关、出门关,坚决杜绝违法车辆驶出校门,动员广大家长自觉抵制“黑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