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
10月17日,记者从内蒙古公安厅交管局了解到,为全面排查整治校车安全隐患,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交管部门将联合教育部门及时更新辖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相关数据信息,详细掌握车辆核载人数、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认真登记造册,完善管理档案。对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不落实,车辆有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以及驾驶人安全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责令停运,限期整改。强化车辆的源头管控,对车辆交通违法定期“清零”。会同教育部门与辖区使用校车的学校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并督促使用校车的学校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校车为租借车辆的,学校还应与出租、出借车辆的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要明确上下学时段要有老师维护学生乘车秩序,劝阻、制止在用接送学生车辆的明显交通违法行为。二要加强管控,严厉打击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各地要结合“2014平安2号”行动,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道路通行管理。结合“护校安园”行动,对“黑校车”违法运营持续开展整治,严格整治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涉牌涉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10月20日、24日为全区集中统一行动日,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用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开展检查,集中清理不符合要求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