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7·10”校车事故:园长被批捕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8月18日向社会公布,“湘潭幼儿园校车翻车事件”中的责任人湘潭乐乐旺幼儿园的经营者王长海违反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11人溺水身亡的重大事故,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且有逮捕必要,根据《刑法》第134条第一款、《刑事诉讼法》第79条的规定,批准逮捕。
今年7月10日,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乐乐旺幼儿园的校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途经与湘潭交界的岳麓区干子村村域水塘时翻入水塘,事故造成11人遇难,其中包括8名幼儿、1名司机和2名随车教师。
8月19日,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湘潭乐乐旺幼儿园的经营者王长海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