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莘县:货车限行措施调整,这些路段禁行
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均衡城区交通流量,进一步优化改进载货汽车通行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莘县将对城区载货汽车限行措施进行调整,9月20日起实施。
限行区域为莘县“东升路(含东升路)—南平街—西华路—鸿图街”以内区域(不含南平街、西华路、鸿图街)。
具体规定如下:
一、微型货车、轻型厢式配送货车不限行。
二、其它轻型货车(轻型自卸货车除外)每日7:30—8:30、17:00—19:00禁行。
三、轻型自卸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重型自卸货车除外)、特殊作业车每日7:00—12:00、14:00—19:00禁行。
禁行路段:伊园街、大安街、振兴街、商业街、政府街、文化街、滨河北岸、滨河南岸、武阳街、槐堂路、甘泉路、昌盛路、通运路、莘亭路、新华路、工农路、健康路、阳平路、东升路。
四、半挂牵引车、全挂车、危险品运输车每日7:00—10:00、14:00—19:00禁行。
禁行路段:伊园街、大安街、振兴街、商业街、政府街、文化街、滨河北岸、滨河南岸、武阳街、槐堂路、甘泉路、昌盛路、通运路、莘亭路、新华路、工农路、健康路、阳平路、东升路。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城市配送货车每天23时至次日6时向县城区限行区域内[政府街(建设路—通运路),振兴街(健康路—莘亭路),新华路(大安街—文化街)除外]实施物流配送运输的,不需办理县城区通行证;在其他时段通行,需办理县城区通行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持证车辆须按审批时间、路线行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另有规定的,按重污染天气应急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