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持续开展“百吨王”货车整治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布山东省“百吨王”货车查处工作成效。自去年11月份,全国组织开展北部、东部、南部、西部四个片区联合整治“百吨王”专项行动以来,山东省共查处“百吨王”19778起;自4月13日恢复开展区域联合整治“百吨王”专项行动以来,山东牵头的东部片区共查处“百吨王”10328起,占全国查处总数的52.2%,查处数一直位列四个片区第一;山东查处“百吨王”5466起,占全国查处总数的27.6%,占东部片区查处总数的51.3%,查处数6次在全国每周通报中排名第一。
2019年11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全国梯次组织开展北部、东部、南部、西部四个片区联合整治“百吨王”专项行动,其中东部片区由山东牵头,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安徽、河南公安交警部门参与,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百吨王”超载货车联合整治行动。
山东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17日,山东省公安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开展非法超限超载“百日攻坚”整治行动,联合起草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治理违法超限超载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压实各级政府及职责部门的责任,完善治超长效机制。该负责人介绍,为了督导专项行动,省公安厅交管局向全省16个市派出驻点工作组,同时每日下发专项行动战果表,每半月下发通报,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到“减量控大”工作通报常态化考评,狠抓措施落实。
通过高速公路、省道收费站过车信息以及视频巡查,明确货车集中的重点路段、时段,及时组织短、平、快的统一行动进行重点打击。加强省市协作,省内片区整治联动。日前在全省组织开展的“鲁东北片区、鲁西北片区、鲁南片区”三大片区区域联合整治行动,就有效整合了执法资源、加强区域联勤联动,同时建立的异地用警工作机制,也重点打击了社会反映强烈、媒体关注、整治效果差的重点区域。
下一步,山东省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推动交通运输等部门切实落实在货运场站、重要桥梁入口处、高速公路入口处等重要路段和节点合理规划、布建或增设超载超限检测点、称重点,设立公路超限检测站或设置动(静)态监测等技术设备的规定,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情况监测。推动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在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制度,全面禁止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