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违规黄标车 27日前不接受处理被扣
记者从市人居环境委获悉,目前全市共有13074辆黄标车违法冲黄标车限行令未接受处理,提醒违法当事人尽快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对未在8月27日前接受处理的,相关车辆一律予以查扣。
据介绍,我市已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了第二十二阶段黄标车限行措施,对所有黄标车实施全时段全路段全车类的限行措施,市公安交警局将对冲黄标车限行令的违法行为每次处以罚款300元。
截至7月31日,市公安交警局累计记录了13074辆黄标车“闯禁行”违法行为,其中10次以上“闯禁行”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黄标车共3033辆。
市人居委有关人士提醒违法当事人在8月27日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对未在限期内接受处理的,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一律予以查扣,直至交通违法处理完毕。
该人士说,由于我市有关营运黄标车淘汰疏导政策出台时间晚于第二十二阶段黄标车限行措施实施时间,为疏导营运黄标车淘汰,保障城市物资供应,我市给予了营运黄标车一定时间的处罚缓冲期。
目前,有关营运黄标车淘汰疏导政策已实施了一段时间,为加快营运黄标车的淘汰,我市将从今年9月1日起对包含营运黄标车的所有类别黄标车开展限行查处工作。
按照我市出台的小汽车调控政策要求,黄标小汽车在2015年12月31日后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不再产生更新指标。为此,提醒广大车主,尽快将黄标车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以便取得小汽车更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