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通知:盐田、龙岗货车限行措施调整
7月29日,深圳交警在官网连续公布两则通告,一个是关于调整盐田区货车限行的,一个是关于龙岗货车限行的。两个公告的生效时间都是8月1日,具体内容如下:
盐田区
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我局决定调整盐田区部分道路货车限制通行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将洪安路(东海四街至东海道)、东海四街(洪安三街至洪安路)等两条原大型货车夜间(22时至次日7时)禁行路段调整为大型货车24小时禁行路段。
二、调整后,盐田区货车限行措施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梧桐山盘山公路、盐梅路(盐三路至环梅路)、盐三路、洪安二街(东海四街至北山道段)、东海道(洪安路至永安路段)、艺海路(含惠深沿海高速公路大梅沙匝道-艺海路口)、环梅路、海边街、洪安三街(东海道至明珠大道)、洪安路(东海四街至明珠大道)、东海四街(洪安二街至洪安三街)、横盐公路(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西坑工业路)。
(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不含本通告内规定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的路段):
盐梅路(环梅路以东段)。
(三)每天22时至次日7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东海四街(洪安四街至洪安三街)、洪安三街(东海四街至东海道)、洪安四街(东海四街至东海道)。
四、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货车限行规定限制。
五、本通告所称大型货车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原有通告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施行。
龙岗区
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现在我市龙岗区对货车实行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b]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横盐公路(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西坑工业路)。
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
(一)区域。
平湖中心区(平龙路-凤凰大道-高原路-隔圳西路-平湖大街合围区域,不含合围道路)。
(二)路段。
仙龙路、仙城路、富城路、跨布沙路南岭桥。
三、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天鹅路、雅南路。
四、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货车限行规定限制。
五、本通告所称大型货车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