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鼓励发展网络货运平台经济
近日,福建省宁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宁德市进一步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九条措施》(简称《措施》),通过按其实现地方级税收的规模予以一定比例的奖励等方式,鼓励发展网络货运平台经济,支持物流企业规模化发展。
根据《措施》,对在宁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设立法人机构,经营不少于3年,地方级税收(不含省级)每年不少于2000万元的网络货运企业,予以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允许符合条件的网络货运企业申请总部企业认定和总部经济政策、开展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试点工作。鼓励引导辖区商贸、工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物流业务通过该市网络货运企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