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重型货车管制升级!8月1日起,甘肃、江门、东莞多地货车限/禁行
伴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的持续好转,以及复工复产的持续深入,社会生活、生产秩序也在逐步恢复正常。对于货运行业而言,部分地区之前针对货运暂时放宽的相关政策也在加快收紧。
8月1日起,会有哪些政策跟大家息息相关呢?商用汽车新闻传媒记者为了便于卡车司机及时了解货车通行的政策动态,特将甘肃、佛山、东莞、江门等地区的货车限行、禁行动态进行了汇总。
8月1日起甘肃恢复原有的货车限行政策
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获悉,为兼顾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复工复产,自2020年8月1日起,恢复执行《兰州市公安局关于城区道路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2018年8月22日发布)中关于货运机动车城区限行的规定。疫情期间临时调整措施自行停止执行。
兰州市主城区货运机动车限行规定及保障措施:
一、核载0.75吨以上(不含)货运机动车
每日7:00—23:00禁止在天水路以西,火车站西路、白银路、西津东路(萃英门—小西湖立交桥)以北,小西湖立交桥以东,南滨河路(小西湖立交桥—雁滩黄河大桥)以南区域内道路通行(含上述道路、桥梁,小西湖立交桥、雁滩黄河大桥除外)。
该区域内每日交通高峰期间(7:30—9:00、11:00—12:30、17:00—19:30)禁止所有货运机动车通行。
二、核载三吨以上(不含)货运机动车
每日7:00—24:00禁止在东岗立交桥以西,南环路(东岗立交桥—范家坪)以北,深沟桥、深安大桥、深安路、桃林路(深安路—安宁西路)以东,安宁西路、安宁东路、北滨河中路(七里河黄河大桥—市二院)、靖远路、盐场路、雁滩黄河大桥、南滨河东路(雁滩黄河大桥—雁峡路)以南区域内道路通行(含上述道路、桥梁,南环路、深安大桥除外)。
三、核载八吨(含)以上或三轴(含)以上大型货运机动车
昼夜24小时禁止自桃树坪以及高速公路兰州东、兰州(天水路)出口驶入市区,禁止在桃树坪三岔路口以西,南环路以北,西柳沟、南滨河西路(西柳沟—西沙大桥)、201省道(西沙大桥—南坡坪)以东,北环路以南区域内道路通行(含上述道路、桥梁)。
四、保障措施
(一)军用物资运输以及供电供热、供水供气、邮政运输、医疗卫生、市政抢修、抢险救灾等应急保障车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应提前到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备案、申领电子通行证。
(二)环卫、绿化等专门作业车辆每日交通高峰期间(7:30—9:00、11:00—12:30、17:00—19:30)禁止上路作业,并需提前到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备案、申领电子通行证。
(三)拉运生产生活必需物资以及从事危化品、渣土运输的货运机动车需驶入上述限行区域的,须符合市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提前到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电子通行证,严格按通行证规定时间和指定线路行驶。
(四)向市内运送煤炭车辆须按市工信委相关规定统一车型、统一外观标识,提前到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电子通行证,只准每日0:00—6:00期间按通行证规定路线行驶。
五、处罚措施
违反上述限行规定,以及不按电子通行证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8月1日零时起佛山西站片区限制货车通行
近日,佛山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佛山西站片区部分道路新增限制货车通行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要求从2020年8月1日零时起,新增佛山西站片区部分道路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新增环站东路、兴业东路(佛清从高速至罗村大道北路段),核定载质量1.5吨(含)以上货车7时至10时、17时至20时禁止通行。
行驶证上标注为专项作业车的机动车纳入本《通告》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对象。
确需在上述道路禁行时段行驶的用于城市抢险、救灾、医疗、环卫、市政工程和城市生产急需等载货汽车,可向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申领《货车通行证》
当然,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用货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货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8月1日起沐阳青伊湖镇区实施禁行措施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公安局发布通告,自2020年8月1日起,对沭阳青伊湖镇区部分路段实施禁行措施。
禁行车辆包括:
大货车(含重型货车、中型货车、牵引车等黄牌货车)和变型拖拉机。通告要求,06:00-22:00禁止以上车辆在南至湖潼路(不含)、北至青盛大道(不含)、西至龙青路(含)、东至生态大道(不含)及其合围区域行驶。
若确实需要进入限行区域的受限车辆,可以向镇政府申办通行证并报公安交警部门备案后,即可照常通行。违反上述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8月16日起江门全天禁行黑烟车
近日,《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黑烟车行驶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正式印发,自2020年8月16日起,全天禁止黑烟车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黑烟车违规进入禁行区域的,将被罚款200元、记3分。《通告》设置一个月的过渡期,以教育和警示为主,此后将依法处罚。
据了解,近年来,江门通过淘汰黄标车、公交车电动化等工作,有效地扭转了机动车污染持续上升的态势,但黑烟车问题仍然存在,成为全市机动车污染的主要投诉和来源之一。今年年初,省、市都发出了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要求加大柴油车整治,依法划定禁止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行驶的区域,加强用车大户管理,基本消灭黑烟车。
《通告》所称的黑烟车,是指排放黑烟可等可视污染物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的柴油车,包含本市籍和外市籍号牌的柴油车。黑烟车禁行标志牌主标为国家规定的“禁止机动车通行”禁令标志,下面辅以“柴油黑烟车”文字。“排放黑烟可等可视污染物”即可判定为黑烟车,这意味着肉眼可见的黑烟,可以通过电子抓拍作为处罚的依据,对黑烟车的监管更加严格。
据悉,自2018年底以来,江门陆续建有18套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今年上半年共抓拍到黑烟车426辆次,其中本地柴油车263辆次,占61.7%。此前,相关职能部门因缺乏政策支持,多以电话、信息的形式通知车主维修、整改,震慑力不足、成效不明显。随着黑烟车禁行区的划定,这一状况有望得到根本扭转。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表示,禁行区划定可有效削减在用车时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量,促进全市大气质量持续改善。
东莞于8月25日实施新的货车限行措施
为优化大城区交通组织,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东莞市公安局决定自2020年8月25日起,对大城区部分交通管制措施进行调整。
通告如下:
1.东宝路—东城东路—翠峰路—新源路—G107国道—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东宝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2.环城东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莞穗路—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龙樟路—环城东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每天7:00-20:00禁止非本市籍载货汽车通行。
3.环城东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莞穗路—万高路—沿江路—滨江路—东城中路—莞龙路—龙樟路—环城东路连接范围以内区域(不含除万高路以外的上述边界道路)和东莞大道每天
7:00-20:00 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4.环城北路—G94珠三角环线高速—石大公路—连马路—X983县道—厚大路—环湖路—湖景大道—G4京港澳高速—万道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5.环城南路(莞长立交)—环城东路(崇焕立交),八一路(同沙立交)—松山湖大道(石大立交)路段,每天7:00-20:00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因公共安全、社会服务(环卫、园林绿化、路桥等市政养护)等需要,确需在禁行路段通行的,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通行证,经批准核发通行证后方可通行。通行证管理办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新能源牌照车辆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殊车辆不受上述限制。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0年8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25日。由市公安局颁布,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及主要干道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