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优先”应往下走
近日,哈尔滨市政府法制办向社会公布《哈尔滨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轮渡船客运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公交优先方面的规定。虽然国内早有“公交优先”战略,但上升到立法层面尚属首次。
何谓公交优先?
在有关解释中,“公交优先”的定义为:在政策、法规、设施等方面对公共交通的优惠。这一提法最早是由法国在上世纪60年代末提出的。
二战后,迫于汽车工业财团的压力,法国政府采取了鼓励私人交通发展的政策,私家车急剧发展。到上世纪70年代初,城市交通几近瘫痪。于是,法国政府开始了下大力气重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公交优先”被引入中国后,在国务院46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得到了确立。可是,“公交优先”的直接受益者对这一概念如何认知呢?
笔者曾在不同场合询问市民如何理解“公交优先”,大部分市民表示从未接触过,即使听过也是一知半解,一些市民直接将“公交优先”和BRT划上等号。还有的人则表示,从未感受过“公交优先”。
对此,笔者认为,要真正实施“公交优先”战略,首先应该让实施者和受益者真正理解“公交优先”,才能把“公交优先”落到实处。
如何“公交优先”?
国内某些城市将发展BRT作为“公交优先”的落脚点,于是,豪华客车大批购进、BRT纷纷上马开建,这似乎就是“公交优先”了。笔者认为,“公交优先”不仅是买好车,不仅是言必称BRT,而是提供有竞争力的服务。硬件很重要,但对于乘客的关怀和服务,才是“公交优先”的关键所在,相关的政策、设施、车辆都应围绕此做文章。
哈尔滨进行有关“公交优先”的立法时,十分注重民意调查,这应该是一个具有示范性的例子。
据了解,当地政府通过民意调查了解公交车是否拥挤、乘客等车的时间长短以及公交通行速度等多项内容,以此来完善“公交优先”政策并进行立法,而这些方面正是乘客所关心的。
在前不久发生的成都公交车燃烧惨案中,如果不是车内载员过多,乘客也不至于没有逃生的机会。其实,公交超载的现象在全国各城市都普遍存在,要做到“公交优先”,与其去关注一些更高层次的需求,不如先把公交车严重超载这一基本问题先解决;再者,在很多城市,由于道路等基础设施设计不完善,往往出现多辆公交车长时间排队等待进站的现象,例如北京的六里桥地区;还有社会车辆占公交车道等现象屡屡发生,以及乘坐公交车的不便利,这些都跟“公交优先”相悖。
其实,“公交优先”对老百姓而言,他们关心的就是公交车的准点率是多少、等待公交车平均需要多长时间、换乘是否方便等实际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