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通报9月全市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据东南网报道,10月28日,泉州交警通报9月份全市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据悉,该月全市共查处客运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34起;其中,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超速”85起、“超员”45起、“酒后驾车”1起。
高速“超速”50%以上未达80% 记12分罚款500元
9月17日20时许,德化县泉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车牌为闽CY5078大型普通客车在德化县高速出口因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80%被电子测速设备查获。
交警部门约谈车辆所属公司负责人和驾驶员,要求车辆所属公司强化安全教育,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目前,交警部门对驾驶员处罚款500元记12分的处罚。
客车“超员”50%以上 驾驶人被采取刑事措施
9月14日13时许,李某驾驶车牌为闽CYD832中型普通客车(车辆所属:安溪恒兴客运有限公司)涉嫌严重超员行为从安溪茶都车站往剑斗镇行驶,途经安溪县魁斗镇大岭灯控附近路段 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检查,发现该车核定载客人数19人,实载33人,超员14人,超过核定载客人数50%以上,属于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驾驶人李某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即将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驾驶证拘留15天罚款5000元
9月6日7时许,杜某因涉嫌酒后驾驶车牌为闽CYC287中型旅游客车(车辆所属:石狮市东运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在厦门成功大道思明南路下桥口路段被交警部门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检测,杜某的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饮酒驾驶。
杜某因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人的处罚,并行政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