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用手机就可买京津冀汽车票
9月1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制定的《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京津冀区域协作以及道路运输经营方面的条款,都被认为是便民利民的实质利好。
针对《条例》京津冀区域协作等内容,省运管局负责人介绍,京津冀区域联网售票一体化工作正在按要求加快推进。目前,我省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平台已搭建完成,已有88个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实现联网售票系统切换,与交通部系统对接。7月下旬,交通部通信中心组织京津冀联网售票8个试点客运站进行了窗口站际互售系统上线试运行,效果良好。预计9月底,京津冀道路客运联网售票服务将向社会推出,届时京津冀三地将实现客运站窗口、代理售票点、网站、手机APP、微信等多渠道票务信息查询和购票服务。人们不管在哪里都能随时随地购票。
同时,继续推进京津冀交通一卡通工程,扩展服务功能,使其服务对象逐步向各种运输方式,比如地铁等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