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专项治理液体危险货物罐车
7月13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网站获悉,河南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其中在专项治理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方面,意见要求推广使用罐式集装箱。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应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重大危险源应实现在线监测监控;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应装备紧急停车系统,其中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还应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加强油气管道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
推广使用罐式集装箱,开展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严格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站场等配套储存场所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区域安全管理。按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认真排查安全风险,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